海南州自然资源局:
根据《关于申报2021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作的函》(青自然资函〔2020〕385号)要求,经认真梳理并调查核实,我县符合2021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要求的共有3处,拟治理面积68.38公顷,估算资金1121.1025万元。现申请纳入青海省2021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给予资金支持。具体如下:
同德县共有历史遗留矿山3处,拟治理面积68.38公顷,估算资金1121.1025万元(最终资金以财政审核为准)。其中
1.穆黑汞矿,位于秀麻标:X=3871335.08,Y=343722971.86.为露天汞矿山,破坏天然牧草地162公顷。矿山于1980年关闭,现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,属无恢复责任主体矿山,现恢复治理责任主体为同德县人民政府。估算资金285.3658万元
2.克穆达钨锑矿,位于唐谷镇,中心点坐标东经100°53′36″,北纬34°56′30″,为露天开采钨锑矿,破坏天然牧草地40.38公顷。该矿山2016年采矿证到期、未办理延续等手续。2018年自然资源厅公告废止了该矿山的采矿许可证,2021年同德县自然资源局公示该矿山为无主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,现恢复治理责任主体为同德县人民政府。估算资金595.3658万元
3.采砂场,取料场,同德县附近共有2处砂坑、1处取料场,为同德县历史遗留的废弃矿点,位于同德县城周边,1#开采区中心点坐标为X=387406,Y=3436323;2#开采区中心点坐标为X=3894405,Y=34368675;3#开采区中心点坐标为X=3901491,Y=34364611,为露天采砂场,破坏天然牧草地7.5公顷,现恢复治理责任主体为同德县人民政府。估算资金240.6509万元。
妥否,请批示。
联系人:努日当周 联系电话:0974-8591669
附件:
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历史遗留矿山责任主体的文件。
同德县自然资源局
2021年3月23日